我的伯祖父李准从小受儒家思想教育,立志报国,他担任官吏恰好是在中国的南部边境,又处在晚清那个外国列强欺压中国的时代,所以很自然地形成一种中国人的主权意识,“守土有责”的观念很强。当他年署理(即代理)广东水师提督职务以后,他的职责进一步明确,就是要保卫海疆。他对于南海诸岛的维权态度显示出了一种敢于亮剑的性格,这是为世人所称道的。
不过,对李准来说,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并不仅仅表现在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中,也渗透在他的日常行为中,而且需要维权的地域也不仅限于南海诸岛。职务所系,他需要和外国人打交道的地方很多,因为当时西方列强总是贪婪地窥视中国,试图攫取中国的利益,所以在中外关系上发生摩擦的情况也不少。作为中国南部海疆的守卫者,必须以特殊的敏感与之寸土必争。
一是“西江捕权”事件。因为连接广东和广西的西江闹匪患,有盗匪抢劫了英国商船,英人借口中国方面剿匪不力,而在1907年擅自派军舰进入中国内河西江,在广西梧州一带开枪扰民,甚至搜查中国船只,引起极大民愤。在此情形下,李准受命承担缉捕盗匪责任,他一边和总督张人骏一起与英方交涉,一边制定沿江安检和护航的措施,并购置新型兵舰,加大缉匪力度,最终取得英方的信任,使其无条件从西江撤兵。
二是日本商船在中国领海走私军火的“二辰丸”事件。对“二辰丸”偷运军火,李准早已得到情报,他秘密派军舰提前一天在澳门对面的九州洋等候“二辰丸”到来。1908年正月初一,正在“二辰丸”与澳门商人非法交易时,李准的水师官兵将船扣留。后来虽然此事引起中日外交纠纷,日方蛮横的态度迫使软弱的清政府签订了屈辱性的协议,但是毕竟制止了非法军火走私,维护了中国的海关检查权。
三是澳门疏浚事件。葡萄牙人管理澳门,地界一直没有勘定,特别是水界,中方一直坚持葡方没有领海权。但是双方的勘界谈判因为意见分歧而搁置。1911年,澳门的葡萄牙政府以清理航道为借口,不顾当地民众的反对,强行对澳门对面的九洲洋进行“疏浚”,将清理过的地方统统设立浮标,表示此处为澳门航道,试图利用这种方法“以海定陆“,扩展其占领澳门的面积。香山县绅民向李准上书以后,李准一面电请总督张鸣岐出面与葡澳当局交涉,一面派出四艘兵舰准备开战,迫使葡萄牙人停止疏浚。
不过,李准在“维权”方面对国家贡献最大的,是捍卫南海诸岛的主权。首先是关于东沙岛的收回和利用。
东沙岛的位置在香港东南方向300多公里,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。明代以后就一直有广东、福建的渔民在这里捕鱼,它是南海诸岛中最早被开发的岛屿。
但是,1907年夏,东沙岛被日本商人西泽占据,他派人在岛上开采磷质(即鸟粪)和海产品,“竖旗,建屋,装运货物”。首先得到消息的,是两江总督端方。因此地不属端方管辖,他发电给清朝外务部,外务部便责成两广总督张人骏调查处理。由于当时外务部不知被日本人占领的海岛名称,且发来的经纬度又不准确,张人骏在海图上找来找去,不得要领。回电说广东所辖海域无此岛屿。于是又请端方重新标示,弄清了此岛精确经纬度以后,张人骏方确认,有这样一个岛,英文海图里,名叫做蒲拉他士岛。但广东省志和舆图都查不到此岛,他怀疑此岛不属于广东,“似在闽粤之间”。他给端方回电说:“闻风涛甚大,本拟由粤派人前往密探,惟粤无堪往大洋之船,应否由尊处派往,或电闽省细查有无证据。望酌裁。”
显然,张人骏的态度是踢皮球。张人骏作为两广总督,是一位很有主权意识的官员,他在很多涉及南海主权的问题上支持李准,显示出民族气节。唯独在东沙岛问题上,他最开始的态度相当消极。他在电文中说“粤无堪往大洋之船”肯定是托词,李准的水师舰队可以去距离远得多的西沙,怎么会去不了东沙?他这里主要是不想担责,因为没有明确东沙岛是否归广东省管辖。
可是管辖的责任更不在端方。端方见张人骏不管,他也置之不理,将此事搁置了一年有余。到了1908年8月,因为英国政府想在这个岛上设立灯塔,找到端方询问此岛是否归属中国,才迫使端方发电给朝廷的海军提督萨镇冰,请他派军舰前往东沙岛查看。
于是,1908年底,萨镇冰派管带黄钟英率领“飞鹰”号军舰经香港到东沙勘查。1909年正月间,黄通过实地调查,确认此岛就是中国人称之为东沙的岛屿,并在岛上确实看到了当初有人向端方反映的情况,日本人真的在开工厂,岛上建有小铁道,盖有厂房,而中国渔民被驱离,早先中国居民在岛上盖的天后庙被拆毁。他们了解到基本情况,但是由于军舰上的官兵操一口广东口音的英语,和日本人沟通不畅,岛上虽有很多台湾人,但那些人说闽南话,官兵也听不懂。为了向外交部形成系统报告以便和日本交涉,张人骏决定再次派懂日语和闽南话的人上岛调查。
从这时起,张人骏对东沙问题的态度变得主动了。1909年农历二月,张人骏派广东水师的吴敬荣、林国祥、王仁堂等乘坐“飞鹰”舰和“开办”舰再次到东沙登岛巡查。这一次了解的情况更加详实,他们审问岛上的日本人,并做了详细笔录,而且还拍了照片。他们看到岛上建有一支木桩,上书“明治四十八年八月”,背面书写“西泽岛”三字。有房屋20余座和淡水厂,有日本男女工人101名,另有台湾人33名,都受聘于台湾的日本商人西泽。他们在岛上开采的磷质肥料和海产品,有日本商船负责运输,每月一次至三次不等。如此经营,从1907年7月开始。这样,张人骏便可以向外务部形成报告了。
虽然张人骏的报告全部是他个人署名,但是显然这件事是他和李准商量的结果。被派往东沙岛做调查的吴敬荣等三人,都是广东水师的管带,且都是李准最为得力的部将。
李准在他自己的三篇回忆《任庵自编年谱》(即《李准年谱》)、《任庵六十自述》和《李准巡海记》里面,都记载了他本人曾经发现日本人竟然插着太阳旗在东沙岛经商,而他亲自登岛,拔下日本国旗,驱赶日本人,即所谓“我遂下彼旗,索还我海瀛”的事,同时也讲到他回省后立即向张人骏报告,请张协商外务部处理。但是,因为陈天锡主编的《东沙岛成案汇编》几乎收录了全部的官方档案资料却唯独未涉及李准这次东沙巡阅,而张人骏与端方和外务部往来电文数十封甚至没有提到李准之名,所以很多学者以为李准的记录不足为信,或是误记。但是以我对李准回忆文章的一般了解,事情似不至于此。他的回忆录中的观点狭隘偏颇肯定会有,他对某些并非重要的史实有意无意地漏记也会存在,对于若干往事的细节产生“误记”更是不可避免。但是对重要历史事件连续三次在不同文章里“误记”,这几乎不可能。李准是一个笃实、诚信的人,把没有的事情说成有,不符合他的性格。另外,对照晚清以来大量的官方和民间史料,我细读李准的《任庵自编年谱》等回忆性著作,还没有找到其他可以称之“误记”的重大事实。
那么如何解释李准巡阅东沙的事没有反映在官方史料中呢?我想这是因为张人骏没有把它记录进去。因为李准的巡阅,不是受张人骏委派、奉外务府之命进行的,而是他的一次例行巡海。作为水师提督,这应是他的分内之责,尽管以前他未曾想到要去,以至东沙岛被日占而无人知。但是他很可能风闻东沙被占之事,端方电请张人骏调查东沙,他也应能听说。然而张人骏开始抱着一种推诿的态度,拖了一年搁置不论,而李准巡阅东沙,按照他自己的记忆,恰恰就发生在这段时间,也就是1908年9月以前。至于张人骏并未根据李准巡阅而向外务部报告,因为当时他已经大致知道此事,正在和端方、以及福建总督“踢皮球”。而后来他正式接手处理东沙问题,向外务部形成报告时,他已经掌握了吴敬荣等人调查的笔录和照片,用不着再讲李准当初去巡阅的情况了。
查明了情况,就该与日本交涉了。交涉主要在张人骏、外务部和日本领事濑川浅之进之间进行。李准参加了其中一些讨论。对于中方称东沙岛是中国固有领土,日方要求中方拿出证据,张以中方历来渔船在此停泊、渔民在此岛建立天后庙等作为证据,日方以为证据必须是地方志有所记载才可为凭证。这实际是刁难,因为他们知道中国人自古重陆地轻海洋,地方志不会记录这些内容。张人骏找出广雅书局印行的《中国江海险要图志》,说其中海图可以证明;但对方又说,这是新书不算数,要有中国的古书证明才行。李准回忆,他请自己手下的王雪岑找到了康熙年间陈伦炯的《海国闻见录》,但张人骏的说法不同,他给外务部的报告说,他找到的是清朝王之春的《国朝柔远录》所附录的海图。但是最后使日本人承认东沙为中国领土的证据,既不是李准提供的,也不是张人骏提供的这些国人自制海图。陈天锡在《东沙岛成案汇编》的《结论》一章里说:
“日人向我索提东沙岛领土证据,我国提出种种佐证,不能邀其顾盼。卒恃以为折服之具者,乃在英人之《China Sea Directory》一书。何以我之领土权不能凭我之证据,反而持他人著作之证明,此则由于国人学术倾向之关系,惩前毖后,吾人应有之职责,固不独于政府也”。
这一段话对当时中国缺乏现代科学精神的学术做出严厉批评,同时也说明中国从日本人手里收回东沙岛是多么侥幸!
日本公使强调日本人在东沙岛盖房投资,还引进了机器设备,要求中国补偿。这时李准的态度比较绝决,他认为日本人从岛上盗取中国海产品,应该不是一个小数,所以两相抵债了。补偿款不需要给。但这种大而化之的方法日方不能同意,于是张人骏开始和他们算细账,即日方的投资和货物如何作价,而中方需要向日本商人征收多少税款,以及日人捣毁中国渔民的渔船和岛上的天后庙该如何赔偿等。最后议定条件,是中方给与西泽物业和投资的价值银元16万,西泽纳税及赔偿渔民共3万银元。条件基本确定,张人骏调任两江总督,新任的两广总督袁树勋和日本领事签订了协议。
这样,东沙岛上日本人投资的物业和机器设备都留给了中国。李准派管带王仁堂等乘坐“广海”舰前往接收。1910年十月初二抵达东沙,根据清单清点岛上实物。七日中午举行接收典礼,升黄龙旗,“广海”兵舰鸣礼炮二十一响,令在场国人振奋。这是我国近代史上绝无仅有的一场有关收复失地的外交胜利。
东沙岛收复以后,就要加以利用,日本人可以在那里开采磷质肥料和海产品,运回国内或台湾生利,中国为什么不行?所以中国最初也是想按照日本人的做法继续经营。他们甚至还把岛上的日本技师留下来继续聘用。先是官办,后来又招商改民办,折腾过几次,始终经营不理想,原因可能很多,但其中重要的一条,是磷肥在中国不被认可,销售不畅。于是转以开发海产品为主,最终也没有找到经营之道。
此时已是清朝结束前的最后两年,李准参与了东沙岛经营的全部策划。在其中他主要承担的责任,是利用“广海”号兵舰给岛上的人提供粮食、蔬菜和药品,每月至少一次,有时两三次。不过作为军人,他首先想到的还是岛上的通讯联络。他曾与总督袁树勋商量,准备进口三台电机(无线电报发射机),分别置于省城、“广海舰”和东沙岛,以便通信。因为东沙岛太远,原来的无线电报发射机功率不足,所以需要以大功率设备替换,花费白银约一万七千多两。此议几经讨论,几乎可以决定了,忽然两广总督换成了张鸣岐,张以“粤省库储支绌,筹款维艰”为由,呈请朝廷邮传部出资,结果自然是没有了下文。令李准非常沮丧。
至于为岛上提供粮食和基本生活物资,他是从不间断的,他知道这事情人命关天。但是民国后他解甲归田了,此事交给广东地方当局。1933年,他在《李准巡海记》里谈到:
“改革后,党人只知争地盘,谋利益,遂不以此岛为意。留岛之人绝粮而死,可哀也。我虽不杀岛人,岛人由我而死,余滋愧内疚于心也。”
这是真实的事件,发生在1925年,岛上因建设观象台,包工头逃跑,导致岛上“菜蔬药料断绝二十余日,工人死者数十名”。
在这事上李准自责,原因在为什么没有给岛上接通无线电通信呢?否则悲剧不会发生。当然,责任并不在他。
(选自《百年家事——邻水李家的四代人生》,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2025年7月出版)
李昕,1978年考入武汉大学中文系,1982年起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工作14年,曾担任社长助理兼编辑室主任。后曾担任三联书店(香港)有限公司总编辑、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总编辑。2014年退休后在商务印书馆担任特约编审和特约出版策划人。